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送达有什么规定
根据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相关法规,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送达有以下规定:
1. 送达对象
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送达对象通常为事故双方当事人,即肇事方和受害方。
2. 送达方式
送达方式包括以下几种:
a. 书面送达:由交警部门通过邮寄或者专人送达的方式将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。
b. 现场送达:在事故现场,交警可以直接将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。
3. 送达时效
根据法律规定,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送达给当事人,确保当事人及时了解认定结果。
4. 送达的法律效力
一旦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,即视为送达生效,双方应按照认定书的内容履行相关责任。
5. 送达的证明
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,应当在认定书上签字确认,并可据此作为送达证明。
6. 未收到认定书的处理
若一方当事人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,可向交警部门进行查询,并要求补发认定书。